民族声乐系三全育人规定
为培养具有高尚品德、扎实技能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人才,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全员育人
1、全系党政干部、辅导员以及全体教师都应参与到育人的工作中来,共同承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。
2、每位教师都应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,不仅在课堂上教授专业知识,更要在课外关心学生的成长,指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。
3、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,应在思想、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学生全方位的指导。
二、全程育人
1、从学生入学到毕业,乃至毕业后的跟踪服务,都应纳入育人的全过程。
2、在学生成长的每个阶段,设置相应的育人目标和计划,确保学生得到全面的培养和发展。
3、通过课程设置、实践教学、艺术实践、毕业演出等多种方式,让学生在不同阶段都能得到全面的提升。
三、全方位育人
1、在教育过程中,既要注重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,也要注重学生的品德、素养、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培养。
2、通过开设思政课程、组织公益活动、参与文化交流、服务社区等方式,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3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,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,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的困惑和问题。
民族声乐系
2024年5月11日